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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为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四川省级财政安排资金 7000万元,支持绵阳市安州区和宜宾市高县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聚居点建设试点。试点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总体目标,推动建成一批规划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治理有效、产村融合的乡村聚居点,探索形成符合四川实际、富有特色的建设新路径。

据悉,此次试点坚持需求导向,优先支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需求迫切的县(市、区)。遵循“规模适度、集聚发展”原则,鼓励试点地区将聚居点布局在靠近场镇、交通便利、公共服务基础较好、利于盘活闲置低效用地的区域。

省级财政将根据平原与丘陵地区建设成本差异,设定不同补助标准:按平原区3000万元/县、丘陵区 4000万元/县进行补助。资金使用以保障基本住房为重点,省级补助主要用于聚居点住房建设,其余部分可用于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农民住房贷款贴息。同时,积极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土地整治等相关资金,并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此外,试点将统筹运用财政、土地、金融、税费等多项政策工具。通过土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式保障建设用地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支持农户建房和基础设施配套,试点地区可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对农民住房建设贷款给予一定比例贴息;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降低项目建设与运营成本。

同时,建立覆盖前、中、后期的全过程管理闭环机制。试点采取竞争立项方式,通过方案评审、实地核查等环节择优确定。资金拨付与绩效挂钩,先拨付60%的省级补助资金,后续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拨付。将经验总结和模式推广作为重要绩效目标,鼓励各地在建设模式、投入机制等方面探索有益经验。

记者 马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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