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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市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攀枝花市融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26-03-02 15:33:33

3月1日,记者从东区应急管理局获悉,近期,东区出现持续晴热少雨天气,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防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东区实际,取消原定3月3日元宵节的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及设置的所有烟花爆竹燃放点,即日起东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米易县、仁和区、盐边县、西区也相继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记者: 陈愉
编辑: 伍家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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