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记者从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获悉,连日来,我市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幽灵外卖”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集中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东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小吃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6年3月17日,东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小吃店(美团外卖商户)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经查,当事人为网络餐饮经营者,经营场所内有2瓶待售的“尤里卡 草莓牛乳”已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作出没收超期食品,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当事人作为网络餐饮经营者,其线下实体经营场所中的过期食品对消费者构成严重安全隐患。本案的查处警示广大网络餐饮从业者,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食品安全标准必须线上线下同标同质。
案例二:西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2025年12月18日,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餐饮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为网络餐饮经营者,经营场所内一袋苕皮、一瓶香油、一瓶蒸鱼豉油超过保质期,且现场未能提供上述食品原料的进货票据。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作出警告、没收过期食品、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的查处,一方面有效遏制了未履行进货查验及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另一方面,通过处罚及责令整改,倒逼外卖餐饮店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经营。
案例三:仁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麻辣烫餐饮服务店未按规定实施餐饮服务过程控制案
2026年3月16日,针对网络曝光其他城市存在的“某麻辣烫加盟店涉嫌用鸭肉冒充猪肉、牛肉进行虚假宣传”舆情,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核查,在对“某麻辣烫加盟店”的本地加盟商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食品未加贴标识、未及时清理发芽土豆、食品存放不规范、三防设施不到位等问题,上述问题说明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餐饮服务过程控制要求。
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餐饮服务过程控制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项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十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仁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中,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对网络舆情迅速反应、快速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和信心。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通过责令改正明确具体整改要求,执法人员现场指导经营者整改到位,既压实了经营者主体责任,又为其后续合规经营提供了精准帮扶,实现“处罚一个、规范一家、警示一片”的治理效果,推动网络小餐饮店提档升级。
后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专项整治查处情况,陆续发布典型案例,彻底整治我市外卖行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