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元宵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也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的集中期和高风险期。为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保障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稳定的节日,我市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于近日公布了一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以作警示。
案例一
2026年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东区应急管理局、公安部门在大渡口街道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经查,该街道五十四片区一普通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计60件,执法人员当即依法予以全部扣押。
目前,市应急管理局已将该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二
2025年9月8日,盐边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在永兴镇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经查,该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者违法储存烟花爆竹33件,执法人员依法收缴全部产品并转移至专用库房存放。
2026年1月,盐边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该零售店罚款2.0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三
2025年1月23日,仁和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在辖区一便利店查处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执法人员依法收缴全部产品并转移至专用库房存放。
2025年4月,仁和区应急管理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给予有关责任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四
2024年12月30日,仁和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在仁和镇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经查,该镇仁华路一门面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433件,执法人员依法收缴全部产品并转移至专用库房存放,公安机关依法拘留2人。
